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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生产无缝钢管厂家女厂长涉嫌非法集资1.8亿受审 庭审当庭道歉

发布日期:2013/9/27
作者:山东大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点击:1917

包钢生产无缝钢管厂家女厂长涉嫌非法集资1.8亿受审 庭审当庭道歉

  10月29日,原包头市包钢综合企业集团机械化综合厂厂长王焕云,利用厂办公楼重复抵押吸收公众存款,并恶意透支信用卡一案,在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焕云当庭表示所集资的款项全部用在了厂子运营上,而透支的三万多元也是为了缓解厂子的“燃眉之急”。同时,王焕云对受害人道歉,但旁听席上的受害人并不接受她的道歉。    承认犯罪事实   10月29日10时许,王焕云被押至昆区人民…

  10月29日,原包头市包钢综合企业集团机械化综合厂厂长王焕云,利用厂办公楼重复抵押吸收公众存款,并恶意透支信用卡一案,在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焕云当庭表示所集资的款项全部用在了厂子运营上,而透支的三万多元也是为了缓解厂子的“燃眉之急”。同时,王焕云对受害人道歉,但旁听席上的受害人并不接受她的道歉。

  承认犯罪事实

  10月29日10时许,王焕云被押至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除了王焕云外,包钢综合企业集团机械化综合厂作为被告,也派代表参加了庭审,另外有11名受害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人在公诉书中提到,2004年3月至2011年12月,王焕云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建设厂房等事由,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自己及其朋友对外联系、宣传的方式,以综合厂名义向本厂职工、厂外同事、同学、朋友等社会公众,采用以月息支付2分至4分高额利息的方式集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04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综合厂账面显示借款人共计255人,借款金额共计一亿八千一百一十四万多元,还款金额(本金及利息)共计一亿六千三百四十八万多元,至案发前尚欠借款金额共计一千七百六十六万多元。王焕云还使用农行信用卡取现、消费透支金额共计三万三千多元。2009年10月12日至2013年2月20日期间,发卡行曾以电话、上门多次进行过催收,王焕云仍不归还上述款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对王焕云提起公诉。

  在法庭询问中,王焕云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我想说的是我所集资的欠款全部用在了厂子的经营上。”王焕云说。随后,经过公诉人的讯问,王焕云表示作为法人,对于厂子的经营有责任,因为厂子常年亏损,她才提议向职工、公众吸收存款。据王焕云供述,她分别在2004年、2010年、2011年以集资和交纳风险抵押金的形式,吸收过职工存款,之后也不间断地以2至4分利为基准,吸收过公众存款。这些钱除了购买设备、加盖厂房外都用在了工人工资、偿还利息、支付材料款上。而且每次她提议向公众借款时,管理层都表示赞同。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信用卡诈骗罪,王焕云说:“我取现和透支信用卡都是为了公司运营,而并非用于我自己的消费。”

  非法集资无异议

  与王焕云同为被告方的包钢综合企业集团机械化综合厂的辩护律师则不认同王焕云的说法。他表示,据调查,王焕云吸收了1.8亿元,其中只有1900万用于设备采购,剩余部分不应该由公司承担。王焕云曾向与综合厂并没有关系的3家公司账面上汇过款项,这些厂里并不知情。同时,辩护律师认为,按照司法解释向职工吸收的集资款项不应该作为非法集资认定,应该刨除在1.8亿元之外。非法集资应是王焕云个人行为不应该是单位行为。

  随后,公诉人通过审计单位出具的近两年综合厂的账目情况、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反驳了辩护律师的质疑点。而对于王焕云辩护律师提出的王焕云并没有通过宣传,只是职工口口相传集资款项,所以不应该认定为非法集资的意见,公诉人表示,王焕云虽然没有通过媒体宣传,但是曾召开过观摩推荐会,所以可以认定为通过宣传进行非法集资。

  王焕云当庭道歉

  庭审辩论结束后,王焕云在最后陈述中说:“总公司和分管公司每年都会对我们的账目进行审查,对于集资一事,并没有人提出过这是违规违法的行为。对于我所犯的罪行我承认,在座的有我的职工、同事,我对他们表示歉意。”

  庭审结束后,一些受害人向法庭反映,王焕云所欠的数额远不止于此,而且很多数目都没有交待清楚。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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